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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EVISU”商标维权成功 广东高院二审判决侵权方赔偿百万元
中新网广州4月25日电 (方伟彬 陈虹伶)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4日晚间发布消息,日前,该院对一起涉港企业持有的知名服装商标“EVISU”侵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宣判,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 侵权人罗某等需停止侵权、消除影响,并赔偿商标权利人捷某普国际有限公司(为冠运(香港)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)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。 本案核心围绕由香港公司持有的服装商标“EVISU”的保护展开。 该品牌服装自1994年进入香港市场,经多年经营在当地享有较高知名度。 权利人自2005年起,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“EVISU”商标,并于2011年进入内地市场,至2018年已在内地拥有40多家门店,年营收近5亿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