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内容摘要
小区内驾车剐蹭后离开,算不算肇事逃逸?
小区内道路是否属于道交法规定“道路”该如何界定?本案中,深灰色小车驾驶人李某提起诉讼的理由是,其认为事发地点位于居民小区内部,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“道路”范畴,因此本案不应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,也不应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,而应由双方作为平等民事主体,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,不应定性为交通事故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三级法官助理支延杰表示,本案具有争议的点为事发地点属于居民小区内部的道路,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,从而依据该法对案涉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“道路”是指公路、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方,该规定强调 “道路” 的公共性,旨在保护公众人身、财产安全。“道路” 公共性的本质特征,在于通行对象的不特定性。因此,居民小区内道路是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 “道路”,关键在于是否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通行。支延杰解释,认定一个小区是否允许外来车辆通行,是否属于封闭小区,比较通俗易懂的判断方法是: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内部是否需要经过业主同意,或者是否需要属地管辖的物业公司同意。如果需要业主同意或者物业同意,外来车辆方可进入小区,一般认定为封闭小区。如果不需要业主或物业同意,外来车辆可通过在门岗登记,或通过扫码抬杆离场缴费的形式穿行小区,一般认定不属于封闭小区。经查,这起事故发生的居民小区由北京某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,允许社会车辆通行,小区内道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 “道路”。事发时,李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,既未报警,也未主动联系孟某协商处理,自行离开现场,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 “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” 的违法行为。交警部门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,认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、程序合法、处罚适当。在小区内驾车发生事故切莫擅自离开现场法官表示,即便事发地点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 “道路”,相关法律对此类事故的处理也有明确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,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。支延杰表示,即使事发地点是在封闭小区,交警部门接到报警之后,也会参照相关法律规定,对责任方进行认定。这种情况下发生剐蹭,逃离现场的行为人仍然可能构成肇事逃逸,从而面临行政处罚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提醒:在小区内驾车发生事故,无论何种情形,都应第一时间报警,或与对方车主取得联系,通过自行协商、交警部门调解、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纠纷。监制/王元 主编/张志达总台央视记者/李珺 石熠龙 王帅编辑/崔朝辉